更新时间:2026-05-21 10:08:13
黑龙江省财政厅于2025年12月30日印发《黑龙江省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黑财办〔2025〕16号),明确了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编制的标准化 框架。该标准涵盖工程费用、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三大类支出,
并对软件开发费、硬件购置费、各类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限额作出了详细规定。
01 标准的适用范围与基本定位
标准适用于省级预算部门经批准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用于支撑省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的信息化项目。具体涵盖以下类型: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
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电子政务标准化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GB/T40692-2021)规定的系统。
标准明确,《标准》中的有关支出标准为最高限额控制标准,而非编制项目预算时必须达到的标准。未明确限额标准或标准范围以外的支出事项,应根据批准的项目总体方案,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据实编制。
02 预算构成与测算方法概览
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由三大类费用构成:

软件开发费作为工程费用中权重最重的科目,标准提供两种测算路径:
1.功能点测算法:项目需求明确且以业务功能为核心的软件开发项目原则上采用此方法。以NESMA功能点度量方法中估算功能点法为基础,需识别数据功能(ILF、EIF)和事务功能(EI、EO、EQ),
通过功能点计数、调整因子修正、生产率折算得出工作量,再乘以人力成本得到费用。
2.工作量测算法:以非功能性需求为主,或包含大量复杂算法,或以创意为主的软件项目可采用此方法,建设单位须举证说明原因。通过按子系统、模块分层细化,分析各模块开发的主要工程活动估算工作量,再乘以人力成本得到费用。
03 工程费用测算规范
(一)软件开发费——功能点法
指按照用户需求、实现功能要求所产生的软件系统建设费用,可以采用功能点测算法或工作量测算法据实编制
功能点法的计算链路为:功能点计数→调整后功能点→开发工作量→费用,涉及以下核心参数。
1.功能点计数
使用国内政务项目普遍取值,即功能点合计=10×ILF总数+7×EIF总数+4×EI总数+5×EO总数+4×EQ总数
2.调整因子
规模变更因子:预算阶段统一取值为1.39。
复用度调整因子:根据可复用功能及可复用程度确定的量化调整系数。
附表功能点法明细表中设置了三档参考值:

应用类型调整因子:根据不同应用类型差异化取值,跨度从1.0至2.0如下表:

3.生产率
标准参照2025年中国软件行业基准数据(CSBMK),取P50档位:

功能点耗时率=6.72人时/功能点
人月折算系数为174人时/人月(按每日工作8小时、每月工作21.75天计算)
4.人力成本
软件开发费=工作量×平均人力成本
功能点法平均人力成本按21381元/人月、983元/人天测算;工作量法人力成本可根据项目要求按主要开发人员不高于1050元/人天、辅助开发人员不低于500元/人天进行测算,原则上开发人员平均人力成本不高于983元/人天。
5.功能点法汇总计算示例
调整后规模=软件规模×1.39×应用类型调整因子;工作量=调整后规模×6.72/8;金额=工作量×983。
(二)软件开发费——工作量法
通过估算软件项目各细分可识别模块所耗费的资源进行费用估算,资源数包含人力和时间。软件系统按子系统、模块进行细化分层,一般系统分两层,复杂系统可分三层或更多。
①工作量计算
通过分析软件各子系统模块开发主要工程活动估算工作量。
②费用计算
软件开发费=工作量×平均人力成本
(三)软件产品购置费
指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商业套装软件等软件产品的购置费用,不含相关软件的集成实施费用。使用开源软件的,不应计取软件产品购置费。支出标准根据同类产品市场询价或近六个月内政府采购项目中同类型同级别成品软件的中标(合同)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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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硬件设备购置费
指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所必需的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设备的购置费用。相关规则如下:
1.硬件设备应当优先使用政务云服务 目录中提供的产品或资源,相关产品或资源不再在建设项目中计取硬件设备购置费。建设单位确需另行采购的,应当在建设方案和支出预算表中详细说明原因。
2.采用询价方式确定支出标准的,需提供三个或以上同级别不同品牌厂商(代理商)加盖公章的询价报价单。采用政府采购同类型同级别产品价格确定支出标准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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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硬件设备购置费中原则上应当包含至少一年原厂质保及特征库升级,质保期满后方可纳入运维项目的申报范围。
(五)配套设施建设及维修改造费
指为保证信息系统运行所必需的对相关场所进行的建设及维修改造。标准明确,随着数字化建设的深入开展,除特殊需求(指挥大厅、视讯会议室等),原则上建设单位不应再进行这方面申报。确有需要的可在编报预算时据实反映。
(六)系统集成费
系统集成费的计取受范围限制和比例限制双重约束:
范围限制:除大型行业软件开发项目、基于统一平台的软件开发项目外,其他开发类型项目原则上不单独申报系统集成费。
比例限制:

04 服务费用测算规范
(一)公有云服务费、硬件租赁费、机房机柜租赁费
以上三项费用均遵循同一原则:原则上应依托政务云进行建设,建设单位确需另行采购的,应当在建设方案和支出预算表中详细说明原因。支出标准均根据同类产品市场询价或近六个月内政府采购项目中同类型同级别的中标(合同)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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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
指测评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现状进行检测评估所发生的费用。计费标准如下:

(三)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费
指测评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信息系统密码应用的合规性、正确性和有效性等进行评估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密码应用方案评估与系统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计费标准如下:

标准特别指出,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应当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测评估、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制度相衔接,避免重复评估、测评。
(四)线路租用费
指根据建设需要租用专用线路或使用无线物联网进行数据传输所产生的费用。建设方案中应进行组网的详细阐述。支出标准根据同类产品市场询价或近六个月内政府采购项目中同类型同级别的中标(合同)价格确定。
05 其他费用测算规范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以项目直接建设费(软件开发费+软件购置费+硬件购置费)为基数,采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基价,再乘以专业调整系数。

标准明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委托同一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编制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按公式计算后乘以0.8系数计取。
(二)初步设计费
以项目直接建设费为基数,采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基价乘以专业调整系数。如下表:

依据相关管理办法,投资估算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的项目可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合并,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第三方软件测评费
以软件开发费为基数,采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

(四)风险评估费
指信息化项目在验收前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所产生的费用。支出标准根据同类产品市场询价或近六个月内政府采购项目中同类型同级别的中标(合同)价格确定。
(五)监理费
以项目直接建设费为基数,采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基价乘以专业调整系数。

06 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的联动
标准要求在预算编制阶段即填报完整的绩效目标,涵盖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14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标准明确了黑龙江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的计价口径、核心参数与限额标准,统一了功能点测算、软硬件询价、第三方费用计取等关键规则。
为建设单位编制预算、财政部门审核把关提供了统一标尺,助力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化、精准化,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提质增效、节约高效。